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以来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评选推荐,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49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9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表彰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公示期内,对拟表彰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有异议的,请向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请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提供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方式:
大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电话:0411-83767759(兼传真)
大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模范集体
中山区白云小学
中共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春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西岗区人民广场街道办事处
西岗区水仙小学
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大连市回族幼儿园
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办事处
沙河口区西安路街道长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甘井子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甘井子区行知小学
甘井子区泡崖街道办事处
甘井子区教育局
旅顺口区江西街道大潘家村民委员会
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旅顺口区江西街道海花社区居民委员会
共青团大连市普兰店区委员会
普兰店区乐甲街道办事处
中共大连市普兰店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宗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