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连热线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时政新闻 汽车新闻
军事新闻 体育新闻
八卦新闻 追星新闻
狗仔新闻 红人新闻
综艺新闻 时尚女性
移动互联 IT数码
智能家电 新机导购
热点测评 奇闻趣事
易眼看房 楼盘评估
楼盘探索 新楼动态
名人风采 数据调查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科技 > IT数码 >

生态环境部明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准入条件

时间: 2018-03-27 17:57 作者: 来源:

  生态环境部明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准入条件

  要制定完整细致的环境信息公开方案

  环境报记者谢佳沥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条件》),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引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条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也可参照执行。

  《条件》明确,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条件》强调,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明确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内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条件》提出,针对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要制定完整、细致的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案,明确参与方式、时间节点等具体要求。要通过在厂区周边显著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企业在线监测环境信息和烟气停留时间、烟气出口温度等信息。要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环境信息。要建立与周边公众良好互动和定期沟通的机制与平台,畅通日常交流渠道。

热点爆料

更多>>

专题推荐

更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注:凡非本网注明来源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媒体合作及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投稿爆料QQ:602612829
Copyright©2013-2018 www.dalianrx.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